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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在華視看見一責令人極度不解的新聞,也讓最近擺在心中的問題產生了更大的疑問,我們國家的氛圍與教育,究竟是出了甚麼問題?

 

事件發生在新北市某社區活動中心內,幾名國高中生在公廁外噴灑滅火器、嬉戲打鬧,使得地板、牆壁均有難以清洗的髒污,也弄壞了滅火器,記者說明了監視器的內容,也採訪管理該活動中心的單位人員,該人員表示因為搗亂者還是學生,所以不予以追究。聽到這裡,我想砸電視的衝動差點控制不住!

 

我們的社會竟然如此教育孩子?

 

他們犯了錯是事實,若以刑法論,可能觸犯破壞公物罪,不論是在學校會被檢討,還是民事上負責賠償的責任都有,但是該管理人員卻說因為是學生,所以不追究?我所看到的,是一個藉口,因為避免爭端,也不想因報案追究而換來行政上的繁雜與人之間的糾紛,所以將一切問題歸咎到學生這個身分上,一個被華麗藉口包裝下的便宜行事,卻實實在在地教壞了孩子,甚至,這樣的說詞得到了許多人的認同,也符合了社會的期待。這就是我們要教給孩子的?

 

從來不讓孩子面對他所犯的錯,不讓他去承擔犯錯的後果,成年或離校之後,卻突然要他接受一切指責跟後果,試問,你是這名孩子的話,你不會質疑大人嗎?孩子在學時犯錯有重新再來的機會,也比較容易被接受重新來過,但並非就可以不教他,如此放任的社會氛圍,才在孩子做出無法挽回的事情後找原因,這樣不會太晚了些嗎?

 

恰巧今天在呂秋遠律師的臉書上看到一名女性對律師的提問,也是關於大人們教育小孩的態度,雖然內容與犯錯的教育不相同,但都提及了大人自小孩小時候不允許的事情,長大後要孩子突然學會,配上這則新聞,令人不禁感嘆,這邊也轉貼上來提醒自己,千萬不要犯上同樣的錯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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呂麗絲您好,我想跟你傾訴我一直以來的煩惱。

我們家只有我跟哥哥兩個孩子,但是我爸媽就是管我特別嚴格,從小時候開始,父母就說成年後才會給我自由,這我可以忍。上了大學,討論報告不准太晚、夜唱夜遊不行、住同學家不行。滿20歲以後,我以為可以自由了,沒想到門禁只開放到八點。我知道他們是擔心我的安全,但是我抗議以後,他們的答案永遠是「只要還沒嫁人,我永遠是小孩子,男生與女生就是不一樣」。

像是今年跨年,我已經24歲了,在朋友家看煙火也不准。其實越綁住我,真的只會越想往外飛,但我也還是愛我的家人,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。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問您,但是您對我而言就像是大姊一樣,所以我想知道您的看法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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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小妹:

我早說了,父母的教育不能等。我們的教育,就是小時候什麼都不用學,只要唸書就好,成年後突然要孩子十八般武藝通通都會。最神奇的是,昨天還要你不要交男友,明天就會問你,什麼時候要結婚?

 

我不打算改變你爸媽的觀念,但是我很怕你被洗腦。基本上,這種令人窒息的父女關係,就像是婆媳關係一樣,缺乏勇氣反抗,往後自己就會認為被虐待是理所當然。裝在籠子裡的鳥,即使打開門,也會猶豫不決,不敢飛出去,因為會以為這個小籠子就是全世界。所以,請容許我調整你一些觀念。

 

1.男女沒有別。金城武走在路上,一樣會被很多男孩與女孩覬覦。如果依照你父母的觀念,把你囚禁在高塔裡,卻讓哥哥在外遊蕩,如果不是陷哥哥於危險,就是陷其他人於危險,這樣的觀念很不好。

 

2.閩南話說,「嚴官府,出厚賊」,管孩子這種事情跟外遇一樣,生命自然會找到出路,想要搞鬼的人,總是有辦法欺騙抓鬼的人,而且往往就是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。

 

3.為你好,有時候是為了說這句話的人好。是不是為自己好,只有自己才知道,就算錯了,也是自己承擔。「為你好」這三個字,在很多情況下,可以列為三字經等級的髒話。

 

4.「還沒嫁人就是小孩子」,拿來撒嬌可以,拿來教訓孩子就不必。

 

5.門禁到八點?門禁是一種尊重,因為你住在人家家裡。對,人家,因為你已經成年了。給你住是方便,你可別當作隨便。然而你要想想,房東要求你八點回家,你覺得合理嗎?

 

6.請記得,沒有無緣無故的愛。如果你已經滿20歲,千萬不要覺得父母家讓你住是應該的,即便你還是大學生,爸媽幫你付學費、給你生活費、不收你房租,都是你賺到的。如果不想讓人管,就要付出代價。

 

7.嫁人,這兩個字是錯的。只有結婚,沒有嫁娶。不然我很害怕以後你爸媽在你離婚的時候,會覺得你回娘家很丟臉,因為你是潑出去的水。

 

8.其實我很擔心你以後無法認識你的伴侶,因為沒有一個人,可以接受女友晚上八點必須到家,就算是十點也一樣。門禁,是扼殺關係的重要關鍵。

 

9.想要顧全關係,經常反而會把關係弄擰。犧牲自己來成全別人,換來的就是習慣與漠視,要懂得抗爭與溝通交替,才會有適當的和諧關係存在。委屈,只能求人家的全,不是你的全。

 

10.都成年了,搬出去吧,這是你唯一的選擇。今年跨年,就去朋友家看煙火吧!以這件事,作為你的新年禮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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